《工业仪表与自动化装置》投稿须知
提示:《工业仪表与自动化装置》投稿需先进行学术不端检测,查重需低于10%。需要按照投稿格式进行撰写,论文可以先进行排版,整理好再进行递交。
1. 收到稿件后,一般在两个月内,本刊将处理意见通知作者,如果超过三个月而未收到任何通知,作者可自行处理自己的稿件。
2. 通知作者进行修改的稿件,请及时返回,并注明“修改稿”字样,逾期视为作者自行撤消稿件。
3. 经审稿后决定录用的稿件,本刊会发出录用通知书,根据文稿内容和栏目设置情况安排刊出。在每期交付印刷前,向作者寄送当期用稿及收取版面费的通知。
4. 本刊与多家数据库制作机构有合作关系,凡未来信声明不同意将其论文收录数据库的,均视为将入编数据库权利授予本刊编辑部,其作者提成与本刊印刷版稿酬一次付清。稿件一经发表即按规定寄赠当期杂志2本。
5. 不拟录用的稿件,本刊会尽早通知作者,如无特殊要求,一般不退原稿,请作者自留底稿。[1]